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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實習】申請111學年度第2學期"暑假"實習相關說明

一、依【JA4-3-008】<觀光與會展活動學系實習辦法>辦理。(請先自行詳閱辦法),學生寒假實習需經會議審查同意後方可進行。

【實習辦法、表單下載】: https://mice.chu.edu.tw/p/412-1041-95.php?Lang=zh-tw
【實習作業流程】: 
https://mice.chu.edu.tw/var/file/41/1041/img/569405072.pdf

二、依辦法第三條:實習單位應以下列為主:
校外
1.會議展覽顧問公司
2.婚禮顧問公司

3.公關行銷活動顧問公司

5.
會議展覽場地管理機構
6.會議展覽場地管理機構
7.設有會議或宴會之觀光飯店
8.合法觀光遊樂業者
9.合法休閒農場
10.合法運動休閒業者
11.
綜合或甲種旅行社
11.觀光行政機關、政府觀光休閒相關單位及其所屬機關

12.
觀光與或會展活動及經本系認可之活動或企業組織為限
校內
以本系專案規劃之觀光或會展活動、專業課程所規劃之實務訓練活動、參與校內外競賽,協助校內各單位辦理之活動或相關行政事務及其他經本系認可之觀光或會展活動為限

三、請於112年5月31日(週三)下午17:00前繳交暑假校外實習資料至系辦公室,包含:  
1.[實習申請表]
2.[家長同意書]
3.[實習合約書]
4.[校外實習場所評估表]
5.[實習場所或活動簡介]

四、暑假實習時間:每學期校方行事曆表定之期末考試結束日隔天至開學日前一天。故本次實習時間為112年6月18日(週日)起至112年9月10日(週日)。
五、暑假實習依規定需經本系相關會議審核通過後,始可前往實習,通過名單及資料將各別通知領取。

六、本次實習完成後,需於112年9月25日(週一)前繳交下列文件給實習指導老師核章後,送至系辦公室查核時數。
1.[已通過之實習申請表](含家長同意書、合約書一份、場所評估表、活動簡介)
2.
工作日誌
3.
工時紀錄表
4.
實習機構對實習學生表現調查
5.
實習學生對實習機構滿意度調查
6.
校外實習訪談表
備註:
1、請自行至系網下載新版表單,誤用舊版一律以退件處理。
2、請務必提早進行相關作業,自行估算核章時程,以免逾期被扣減時數(逾期1天扣1小時)。
3、完成實習後,繳交資料截止日為112年9月25日(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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