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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108-2「觀光/會展實習」課程繳交報告書相關說明

一、依【JA4-3-008】<觀光與會展學系實習辦法>辦理。(請先自行詳閱辦法)

【系務辦法連結 http://mice.chu.edu.tw/p/406-1041-593,r39.php?Lang=zh-tw】

備註:觀光與會展活動學系105級學生,總實習時數至少400小時。(校內實習時數至少100小時+校外實習時數至少30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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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繳交日期:大四下學期,109年5月25日(週一)下午17時前交至系辦公室。(自5月4日起可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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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告格式說明:

(1) 字數:至少二千個字。

(2) 內容:需包含(一、前言 +二、實習經過 +三、實習內容 +四、實習心得+ 五、檢討與建議+ 六、附錄)。

(3) 除封面、目錄及各次校內外實習正本資料外,其餘頁面皆需編頁碼,頁碼請編於頁面底端置中位置。

(4) 除封面及書背外,內文標題請以 16 號字標楷體、內文請以 14 號字標楷體、英文及數字請以 Time New Roman 繕打。

(5) 報告封面請以淺藍色亮面膠裝,並需有書背(順序為 觀光與會展活動學系、105級、綜合實習報告、學號、姓名)。

(6) 報告撰寫後,連同各次校內外實習正本資料一併裝訂(若有疑慮,請至系辦參考範本)。

(7) 其他格式說明請參閱以下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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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校內外實習實作紀錄」放置順序:

(校內實習)觀光/會展實習申請表、工作日誌、工時紀錄表、實習機構對實習學生與實習課程滿意度調查、實習學生對校外實習機構滿意度調查

(校外實習)觀光/會展實習申請表、家長同意書、工作日誌、工時紀錄表、實習機構對實習學生與實習課程滿意度調查、實習學生對校外實習機構滿意度調查、實習合約書、校外實習場所評估表、校外實習訪談紀錄表、實習場所或活動簡介

備註:請將各次實習正本資料,依日期先後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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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

1、校外實習的合約書,需拍照或掃描成PDF檔,校外實習幾次就會有幾個PDF檔,檔案名稱為【學號-姓名-實習名稱】,請一併上傳所有檔案至系上信箱(mice@g.chu.edu.tw)。

2、請務必於期限前繳交報告,逾期將影響畢業資格審查,如有錯誤需重新裝訂者,另需於期限(5月29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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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請把大學四年來所考過的證照印出影本,連同綜合實習報告一起繳交至系辦公室,務必兩樣資料皆繳交缺一不可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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