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資訊】申請108-2「企業專案實習」相關說明
一、依觀光學院<<企業專案實習>>課程修課辦法,本課程為選修9學分,每週實習天數得依企業之需要彈性安排,
但實習期間至少16週,總實習天數不得少於80天,時數不得少於640小時,經評定實習成績及格者,即可取得該課程之學分。
二、如需申請108-2「企業專案實習」課程者,請最遲於109年2月25日(週二)(開學第一天)繳交相關申請表至系辦公室
(1)<<企業專案實習>>申請表(含家長同意書)
(3)<<企業專案實習>>產學合作企業基本資料表
三、請特別注意,為符合實習週數規定(至少16週),選修此課程者為第二梯次請領畢業證書,無法於第一梯次(畢業典禮當天)領證。相關日期將依教務處公告為準。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