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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獎勵】110年度第二梯次專業證照獎勵申請

一、110年度第二梯次專業證照獎勵申請截止日為110年11月19日(週五),學生在本校就學期間所考取之專業證照,應於取得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應屆畢業班學生應於畢業離校前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請檢具證照獎勵申請表(BA5-4-034-B)、專業證照影本(附正本查驗)、收據,再由各學系依所屬領域進行證照獎勵申請初審(遞交申請表時,請一併填寫收據以利核銷作業,付款方式以郵局帳號為主,皆未建檔才需填寫帳號)。
 
二、110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提案修正通過之「專業證照獎勵辦法」已更新專業證照獎勵分級表,並已簽請鈞長核定後公告實施。故自110年9月8日後申請「專業證照獎勵」者,請務必符合最新「專業證照獎勵辦法」,否則予以退件。
 
三、有關MICROSOFT AZURE FUNDAMENTALS(AI-900)證照,已於「專業證照獎勵辦法」刪除;唯考量109-2因疫情影響及微軟AI國際證照培訓營六月梯次時程較晚,部分同學無法即時提出申請,故請所有尚未申請AI-900證照獎勵的同學務必於本次提出申請(申請日期請填寫110/9/7以前),逾期將不再受理。
 
四、相關辦法(附件一)及申請表(附件二)亦可至教務處→學生學習→專業證照專區→表單下載 http://aa.chu.edu.tw/p/412-1049-1697.php?Lang=zh-tw
 
五、「專業證照獎勵申請表」填寫範例請參閱附件三,如有塗改處請蓋章以示負責。
 
六、證照獎勵金已於106年7月19日105學年度第10次教務會議通過改為由點數計算,故收據(附件四)請先不要填寫金額。A、B 二級分別認列 15 點、10 點。專業證照獎勵每點數獎勵金額=總專業證照獎勵金/總獎勵點數。每點數獎勵金額以 1 佰元為上限。
 
七、凡本校在學學生(不包括進修學士班、二年制在職專班、碩士在職專班、碩士班在職生博士班)且符合教育部規定之經濟不利資格,得依據本校「希望遨翔安定助學補助及獎勵辦法」(附件五)申請:1.證照考試報名費補助(附件六) 2.考取證照者可申請「專業證照獎勵辦法」標準之3倍獎勵金(附件七;同一證照不可兩邊重複申請獎勵金;收據版本請參閱附件八)。符合教育部規定經濟不利之學生,亦請在110年11月19日前提出申請。
 
若證照係以「電子檔」核發,請先寄電子檔至系辦信箱(mice@chu.edu.tw),再送申請文件至系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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