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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學期超修學分數及通識學分申請

各位同學您好

若您的身分為應屆畢業生(104 或是延畢生,若需要申請學分數超修(106-2學期成績未達80分)或是通識課程超修(欲習修超過4門通識課程)請依照以下步驟申請
***申請學分數超修
1.請填寫超修學分空白表格

2.印製歷年成績單

3.將以上兩個文件於9/13下午17點前繳至會展系辦(I303)

4.屆時會將申請結果通知班代
***申請通識課程超修
1.請填寫超修通識空白表格
 

2.印製歷年成績單

3.將以上兩個文件於9/13下午17點前繳至會展系辦(I303)

4.屆時會將申請結果通知班代

若是超修學分及通識課程皆需要申請則請分別申請!

請注意繳件時間,逾時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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